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0909-6880169
咨 询 咨询方式:0909-688991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