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二十七条。
办理地址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2号综合代办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4-5806017
咨 询 0994-581202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考试合格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2 体检合格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3 身份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4 学历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5 特种作业证书申请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