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监督投诉 联系电话:0994-6686448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6686446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树木权属证明
2 地址位置简图
3 批准文件
4 总平图
5 申请报告
6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