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办理地址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4-5800244
咨 询 0994-571366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2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3 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4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和人员质量责任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5 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