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
办理地址 | 图木舒克市人民北路8号图木舒克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夏一致。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8-6305559 | ||
咨 询 | 联系电话:0998-5703573;咨询方式:图木舒克市人民北路图木舒克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表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