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初审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0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2006年)第十一条 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程序:1、调查摸底;2、本人提出申请;3、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5、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6、地(市、州)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7、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8、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健康路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19:30(冬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监督投诉 |
0909-7633146 |
咨 询 |
0909-7687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