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A04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3-6453207
咨 询 0903-256700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身份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 死亡医学证明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 伤残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