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6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 ||
办理地址 |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A04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3-6453207 | ||
咨 询 | 0903-2567007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身份证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2 | 死亡医学证明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3 | 伤残证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