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68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2-2565052投诉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百花路3号红星大厦4楼412室
咨 询 咨询电话:0902-2352767 现场咨询: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百花路3号红星大厦4楼418室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