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0909-6880169
咨 询 咨询方式:0909-688991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