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0909-6880169
咨 询
咨询方式:0909-688991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