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举报或者投诉重大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400MB1A09153C3660820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2011)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投诉;受理举报或者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或者投诉重大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举报或投诉材料真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联办机构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
结果名称和样本 奶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告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咨询电话:0999-818973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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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99-8182704、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