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 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三 、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 确定参保人员范围……。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社保经办 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六团永兴镇文化路社区一楼社保所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8-7980016
咨 询 0998-7980096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2 银行卡
3 参保人身份证
4 任职文件
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