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0998-5701186
咨 询 0998-570118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