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待补充
办理地址 八师石河子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207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16:00-20:00(夏季)
监督投诉 石河子市民中心监督投诉电话2068322,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
咨 询 0993-201277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