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2.第九十一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办理地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22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9-8182112,96359
咨 询 联系电话:0999-8189753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生产用地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生产用地的用途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 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 单位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5 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6 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的技术人员名单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7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的仪器设施设备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 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9 种子进出口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0 林木良种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1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的仪器设施设备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2 经营场所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3 引种成功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5 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6 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的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7 法人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8 林木品种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