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 ||
办理地址 | 五一农场市民中心二楼西办公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91-3923893 | ||
咨 询 | 0991-3931012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关于推进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 兵自然资发《2019》48号 |
2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 |
3 |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无 |
4 |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 | 《 城乡规划法》 |
5 | 现势地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