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一师城市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办理地址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85号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联系电话:0997-4615019
咨 询 联系电话:0997-637702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砍伐树木审批表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2 建设项目证明材料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3 申请报告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4 恢复方案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