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 ||||
事项编码 | 11990000763799818U2000119020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附件第165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实施机关: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 ||
受理条件 |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 (一)许可条件 1、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2、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单位要按照规定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许可标准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申请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2、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不包含专家审查环节时间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0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0991-289654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是否必须提供? 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资格证明为必须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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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1-2890228、0991-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