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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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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量检定人员违法的处罚 不收费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计量检定人员违法的处罚
事项编码 11990000MB1837611D2660231166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二)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三)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的;(四)伪造检定数据的。
办件类型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委托部门
办理时限说明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二)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三)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伪造检定数据的。
咨询方式 0991-2896559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监督投诉 0991-2896331;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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