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0000MB1D82724W2000122020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
受理条件 | 1.固定的办公地点;2.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3.与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无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3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0991-2896496,0991-289027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跳转办理平台名称是什么? 答: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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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1-96359,0991-289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