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保安押运公司档案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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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100010628715M3660709008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应当建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管理、心理健康辅导测试等制度,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应当保存至自其离职之日起5年以上;原因不明自行离职的,应当保存至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10年以上。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 ||
受理条件 | 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依法对保安服务公司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保安服务公司名称以及合伙人或者股东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3.决定阶段: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设立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保安服务公司执业证书,并在保安服务行业管理网上公开。6.事后监管阶段:通过年度基本信息报备、业务报备、保安服务公司变更备案,保安服务;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事项材料:(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三)拟开展的保安押运服务项目。(四)守护押运人员的持枪证原件及复印件;(五)防暴枪枪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6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2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公共安全 | ||
办理时限说明 | 保安押运公司档案备案事项承诺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保安押运公司备案回执单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秋收大道501号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镇健康东路424号金银川垦区公安局新业务楼1楼治安管理大队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10号阿克苏垦区公安局3楼治安大队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4690119;金银川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53; 阿克苏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49。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997-469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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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7-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