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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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10072239437183000114006001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正本1份,副本1份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7-637701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如何证明具有“与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有适合业务开展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答:提供固定服务场所的房产证与租赁合同,设施设备的清单。

监督投诉 0997-4675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