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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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10072239437183000114006001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受理条件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 | ||
数量限制 | 正本1份,副本1份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7-637701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如何证明具有“与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有适合业务开展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答:提供固定服务场所的房产证与租赁合同,设施设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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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7-4675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