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10077036402XF30001190120000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局
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 5号)要求条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数量限制 暂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环保绿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审查时间及法定节假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对兵团第一师xxx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办理地点 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7-6116813;0997-4660385咨询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97-4660387监督投诉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698号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