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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200010629179J300011900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法人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
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2、其他条件: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对河道防洪、河势稳定、河水水质构成影响;不妨碍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有影响的,能够通过采取补救措施解决。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对河道管理范围内XXXX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2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区62-6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6-204365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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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96-203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