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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200010629179J3000119017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法人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前置条件完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审批周期不超过4个工作日,现场踏勘、专家技术审查以及报告修编时间不在审批时效内。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XX项目利用堤顶、戗台、坝顶、水闸工作桥梁兼作公路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2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区62-6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6-204365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是否可以网络办理?

答:本事项全程通过网络办理。

监督投诉 0996-203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