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师市
  • 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 团镇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
事项编码 11990200010629224K3661017012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九条: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条件 报监申请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1层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区1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除节假日外(夏季 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除节假日外(冬季 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6-293802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96-203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