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变更登记(单位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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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20031338704XL30001310110000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受理条件 | 具有特种设备产权或者使用管理权的单位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5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证件办理 | ||
办理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填写规范的,承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当日办结。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服务中心二层市监局行政审批服务区47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96-295682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电梯报废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电梯报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2、退回原使用登记证、原使用登记表;3、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产权所有者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书一份。常见错误示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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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996-2957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