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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事项编码 11990200766809823730007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民政局
受理条件 1、原收养登记在本收养登记处办理的;2、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
办理时限说明 5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准予撤销收养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一层民政服务专区3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
咨询方式 0996-292116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无

答:无

监督投诉 0996-2027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