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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参保凭证》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出具《参保凭证》
事项编码 11990200MB1751711Y300203621800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参保人员。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医疗卫生
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关于发布和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兵医保发〔2020〕23号)文件要求,转移接续手续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3层社保大厅医保服务专区9、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
咨询方式 0996-228302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参保地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参保人窗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答: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

监督投诉 0996-5890356、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