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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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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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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 不收费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交通管制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2932023660309006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办件类型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委托部门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1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98-6186616(图垦);0998-6143122(喀垦)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监督投诉 邮箱投诉:dssjw12388@126.com;09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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