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师市
  • 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 团镇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45283E400011701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
受理条件 相关公司需要具有清运资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准营准办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6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国土分局
结果名称和样本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表决定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叶城二牧场杏花路1号机关楼一楼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722907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问题

答:暂无问题

监督投诉 0998-722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