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受理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受理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010645347C4661015028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 | ||
受理条件 | 1.申请主体合法;2.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3.项目建设符合团镇规划要求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规划建设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城镇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六团永兴镇过境路机关大楼三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8-798009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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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8-798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