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初审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初审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010645347C466102309300002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2006年)第十一条 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程序:1、调查摸底;2、本人提出申请;3、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5、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6、地(市、州)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7、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8、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 | ||
受理条件 | 农村夫妇年满60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0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生育收养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连队、社区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农村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套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六团永兴镇文化路社区大楼二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8-798009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此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
||||
监督投诉 | 0998-798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