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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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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46614830007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
受理条件 1、原收养登记在本收养登记处办理的;2、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公安局、卫健委
结果名称和样本 准予撤销收养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中兴东街1号职工文化活动中心623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夏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8-5701093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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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57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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