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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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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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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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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领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创业补贴申领
事项编码 1199030077605337XE3002014105001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 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 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 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二、……对首次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 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就业补助资金培训范围:兵团范围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团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及师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范围: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团场转移就业劳动者。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就业创业
办理时限说明 《兵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社[2018]120号)规定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图木舒克市刀郎西街4号综合楼一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570202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兵团各师市及大学创业培训师资薄弱,急需补充师资力量。

答:1.参加人社部援疆师资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向人社部申请并举办师资培训班。

问: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跟不上

答:现阶段各创业培训机构只做好前期创业培训课程,对培训后想要创业学员的后续支持服务并未开展。

监督投诉 0998-570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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