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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事项编码 11990300776053388E3000805007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教育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教育局
受理条件 按评选标准,受理权限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办学组织评选出来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工作日 事项主题 教育科研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面园路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西区2、3、4、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556911209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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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1521495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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