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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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事项编码 11990300MB1761530F3000125046002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应急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应急管理局
受理条件 (一)符合师市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准营准办,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行政服务大厅13--15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8-570029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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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570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