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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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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及作业场所的查封或扣押 不收费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及作业场所的查封或扣押
事项编码 11990300MB1761530F366032500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应急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办件类型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应急管理局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委托部门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8-5700292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57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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