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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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300MB1761573W30001180030000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 〕6号)下放后审批部门: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际叫交通运输部门,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下放事项的审批层级)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 ||
受理条件 | 1.企业注册地、自然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暂住证所列地址)在三师辖区;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登记手续;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总质量4500千克以上普通货运车辆);4.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准营准办 | ||
办理时限说明 | 三师交通运输局通过优化内部办理流程,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合格的,批准营运,并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营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图木舒克市人民北路8号图木舒克市交通运输局业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冬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98-570156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1.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2.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3.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4.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5.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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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8-5701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