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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事项编码 11990300MB1761573W3661018002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图木舒克市人民北路8号图木舒克市交通运输局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冬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570156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业务是否要收费

答:不需要

监督投诉 0991-289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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