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的备案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的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MB1761581P366106801300002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
受理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资料齐全 | ||||
数量限制 | 2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区8-9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8-5701029,咨询方式: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大厅窗口电话:0998-618793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办理此项业务收费吗? 答:办理此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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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8-5701011,其他: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