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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的备案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的备案
事项编码 11990300MB1761581P366106801300002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资料齐全
数量限制 2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区8-9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8-5701029,咨询方式: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大厅窗口电话:0998-618793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办理此项业务收费吗?

答:办理此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5701011,其他: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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