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重新启用)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重新启用)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MB1761602830001310110000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受理条件 | (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二)特种设备安装手续和安装质量证明书;(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六)安全附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安装检验证明。 | ||||
数量限制 | 一个类别只限办理一个。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5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证件办理 |
办理时限说明 | 5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1-11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四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四下午16:0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98-6306375,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特设科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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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8-6185789;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