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 ||
---|---|---|---|
事项编码 | 1199040079818589143000105013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教育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教育局 | ||
受理条件 | 第六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 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第九条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三)项规定的条件。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18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教育科研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36个工作日办结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教师资格证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教育窗口C135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0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9-8189738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是否收费 答:免费办理 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之后如何申请认定? 答: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之后会颁发相应层次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是拿到了这个证明并不等于获取了教师资格证,还要通过申请认定流程才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取得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可于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一般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认定,认定流程一般包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申请人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含《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合格证明、普通话话证书、户口本及体检表各1份(供原件备查)→教育局教研室现场认定。 问: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答:教师资格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具体如下:(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材料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问:普通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怎么补? 答:(1)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5月21日教育部令第16号发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放的,应试人可向原考试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站)提出补办申请,由测试中心(站)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补办证书,或者由测试中心(站)出具证明,应试人自己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补办。(2)到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办。如果记住证书号码最好,记不住在书面申请中说明说行了。一般申请被受理后,按发证单位要求在报纸上登遗失证书的声明,7天后可以按程序补办。但是普通话新版证书丢失后可以补办,老版普通话证书丢失后需要重新参加考试!(3)新版证书照片是直接打印在证书上面,在成绩系统上成绩和照片是有备案的,丢失后可以补办!老版证书照片是粘贴在上面,丢失后系统内没有存储照片,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9-8182112 0999-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