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
事项编码 | 11990400MB1B37761L3000523004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受理条件 |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8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9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社会保障 |
办理时限说明 | 许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师市政务服务中心C117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9-8189737、0999-818228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奖扶标准 答:80元/人/月, 合计9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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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9-8182215 0991-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