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具参保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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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400MB1D36752L300203621800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 |
联办机构 | 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
受理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或者转出手续: a)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 兵团内部转移的; c)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b) 符合本地退休条件,确定在本地退休的; d) 具有本地户籍的。 | ||
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社会保障 | ||
办理时限说明 |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关于印发<兵团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兵医保函【2022】43号)即时办结。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行政服务大厅东侧医保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9: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999-8189727;网上咨询:https://zwfw.xjbt.gov.cn/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参保地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参保人窗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答: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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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电话投诉:0999-8182401;网上投诉;https://zwfw.xjbt.gov.cn/;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