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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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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事项编码 11990500MB0193500N4002014106002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七条:……(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 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 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大力开展有组织 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 及贴息等政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联办机构 各团场社会事务所、中心
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兵团就业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社[2018]120号)第十条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3团天安第二社区援疆路5号(83团便民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09-521009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就业困难人员包含哪些人?

答:就业困难人员包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

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09-52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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