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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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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不收费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事项编码 11990500MB0193500N4660615013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办件类型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委托部门
办理时限说明 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0909-5228112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监督投诉 0909-522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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