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 ||||
事项编码 | 11990500MB0M09398N3001075002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双河市委员会办公室)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6年6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档案局文件档发〔2006〕2号)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双河市委员会办公室) | ||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其他 |
办理时限说明 | 限定1工作日完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09-769678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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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09-2296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