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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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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事项编码 11990500MB0M09398N3001075002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双河市委员会办公室)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6年6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档案局文件档发〔2006〕2号)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双河市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限定1工作日完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9-769678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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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229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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