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1995762300011701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现场受理 | ||||
数量限制 | 不限制数量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1个工作日内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4:00;16:00-19:30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09-229606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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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联系电话:0909-7696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