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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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24A400011702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2、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3、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容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4、及时恢复道路及市容环境原貌;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不在承诺时限内。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前进南路9号机关三楼经发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前进南路9号机关一楼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40,下午:16:00-19:4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40,下午:16:00-19:4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663198;0991-9635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 0909-6663576;0991-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