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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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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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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24A40005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835号)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受理条件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凡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暴力恐怖活动、零散朝觐,参与吸毒、赌博、嫖娼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列入补贴范围。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期4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公示单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河市89团前进南路9号机关大楼社事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9-666369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受理条件?

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凡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暴力恐怖活动、零散朝觐,参与吸毒、赌博、嫖娼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列入补贴范围。

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09-666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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